
bet9备用线路修缮项目管理办法
发布人:bet9管理处 发布时间:2019-07-02 14:59:30 浏览次数: 0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修缮项目管理,规范修缮项目立项审批程序,监督和保障修缮质量,合理使用修缮经费,推进修缮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和师生服务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修缮项目是指维修类土建、安装、改造、装饰、装修,以及场地、道路、管道、围墙等室内外修缮。 第三条 修缮项目分为零星修缮项目、立项修缮项目和紧急抢修项目。 零星修缮项目是指单项预算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。 立项修缮项目是指单项预算经费在1万元(含1万元)以上的修缮项目。 紧急抢修项目是指突发性的、必须及时处理、否则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学院工作正常运行的修缮项目。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一万元及以上修缮项目的预算编制由计财处根据修缮项目实际情况,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,其造价咨询机构由学院通过招标形式确定,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后由计财处进行审核、bet9管理处进行复核。 一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预算由bet9管理处进行编制,并由计财处进行审核。 第五条 零星修缮项目 (一)零星修缮项目实行随时报修、快速勘查、及时实施的管理程序。 (二)零星修缮项目的实施应由修缮项目使用单位向bet9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,公共修缮项目由bet9管理处直接提出。 (三)预算经费在五千元以下的修缮项目,由bet9管理处根据修缮项目具体情况直接进行实施。预算经费在五千元及以上的修缮项目,由bet9管理处以呈批件的方式报请业务分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进行实施。 (四)零星修缮项目原则上由物业服务公司(学院招投标确定的物业公司,下同)负责维修,bet9管理处负责管理和监督。物业公司无法完成的零星修缮项目,由bet9管理处直接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修缮。 第六条 立项修缮项目 (一)立项修缮项目坚持先立项、后实施的原则进行。 (二)bet9管理处根据学院需要和各单位所提出的修缮项目需求,制定年度修缮项目计划,列入年度预算后方可实施。 (三)立项修缮项目由计财处根据相关程序组织招标,bet9管理处根据计财处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修缮施工合同,并报计财处进行合同备案,bet9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、竣工验收、结算及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。 第七条 紧急抢修项目 (一)紧急抢修项目坚持先汇报后实施的原则进行。 (二)突发或紧急事件发生后,bet9管理处应立即勘察突发事件现场,并将突发或紧急事件状况报告有关院领导,经院领导批准后立即进行紧急修缮。 (三)紧急抢修项目的施工原则上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,bet9管理处负责管理和监督。物业公司无法完成的紧急抢修项目,由bet9管理处直接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抢修。 (四)在抢修项目完成后,计财处委托相应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抢修项目决算书,费用低于1万元的按零星修缮程序进行结算;费用高于1万元(含1万元)的,由bet9管理处与施工单位补签抢修项目合同,并填报《紧急抢修项目审批表》(附件1),经相关部门及院领导批复后,按结算程序进行结算。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八条 bet9管理处负责组织修缮项目的具体实施,并会同修缮项目使用单位代表学院对修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。 第九条 管理和监督职责: (一)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; (二)组织或参加与修缮项目有关的技术交底、定期例会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的有关会议,协调解决有关技术和其他问题; (三)检查、监督施工单位履行修缮项目施工合同情况,对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,负责监督监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理职责; (四)按照有关规定,检查、验收隐蔽工程,审核工程变更、工程签证; (五)检查、验收乙供材料(设备); (六)协助组织修缮项目竣工验收; (七)协助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审计; (八)负责办理资产移交和修缮项目资料归档; (九)负责修缮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事宜。 第十条 修缮项目变更 (一)修缮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,特殊情况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变更。 (二)修缮项目变更的工程预算由所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,由bet9管理处进行复核、计财处进行审核。 (三)修缮项目的变更应由bet9管理处提出申请,修缮项目单位、计财处确认,报请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。 (四)施工单位未接到bet9管理处变更通知,不得进行变更,否则,由此增加的支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。 第四章 竣工验收及保修 第十一条 零星修缮项目和1万元以下的抢修项目,竣工验收由bet9管理处组织,修缮项目使用单位参与。验收合格后,由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。 第十二条 立项修缮项目和1万元(含1万元)以上的抢修项目竣工后,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,bet9管理处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小组,开展工程竣工验收。验收小组成员包括bet9管理处、计财处、修缮项目使用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。对未达维修要求的,应提出整改意见,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。验收合格后,由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。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修缮项目质量保修期从修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,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,如保修单位履行了保修职责,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,由bet9管理处出具确认证明,计财处支付质保金。如保修单位未履行保修职责,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,从质保金中扣减保修费用,直至追究保修单位的违约责任。 第五章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第十四条 立项修缮项目和1万元(含1万元)以上的紧急抢修项目,经审计后办理结算手续。结算手续办理前,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。特殊情况需上调支付比例的,须由bet9管理处、计财处等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,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。 第十五条 零星修缮项目和1万元及以下的抢修项目,应在验收完成后,按结算程序一次性予以支付。 第六章 资料管理 第十六条 修缮项目完工后,项目资料要及时归档。bet9管理处负责工程资料收集归档,归档资料包括:修缮项目审批文件、招投标文件(复印件或副本)、施工合同(复印件)、工程变更文件、工程验收文件等与修缮项目有关的资料。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终止执行,具体事项由bet9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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